闲置土地信息公开公告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六盘水市水城区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和企业两者兼有。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 电子监管号 | 宗地编号 | 地块坐落 | 土地用途 | 受让人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取得时间 | 约定开工时间 | 备注 |
1 | 5202212022A02076 | 2022-CR-02-01-A | 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 | 公用设施用地 | 六盘水市水城区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13026.03 | 2022年12月23日 | 2023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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