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旗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200 万吨冶金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开信息有以下五大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zP5426_LEKkWKsAsF-uEQ 提取码:n1jq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企业会议室查阅(联系人:连敏 1821667699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附近居民区、村庄、学校等敏感点公众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t7y438RVyEn3tQXIeKqHQ 提取码:m1ye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向建设单位联系,陈述对项目的意见、建议。
建设单位:贵州旗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连敏 联系电话:182 1667 6999
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经济开发区尖山街道办尖山村浑塘组
环评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180 8312 0858
电子邮箱:497117959@qq.com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5号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贵州旗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