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城亮星铝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金属镁锭采购邀标公告(电子招标)
因生产需求,我公司现需采购一批金属镁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采购已具备邀标条件,现将本次采购相关工作进行公示及邀标,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邀标单位为贵州水城亮星铝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亮星铝业金属镁锭采购询价
二、项目简介:此次询价将根据产品的质量、成本、交货周期等方面综合考虑并签订合同,详细采购要求及指标会在商务谈判中商谈、记录、对比及公示。本次物资采购的详情如下:
1.物资名称:金属镁锭
2.规格型号:Mg≥99.90%
3.采购数量:34吨
4.其他要求:不酸洗,镁托盘塑料膜全面打包。
三、收货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经济开发区双元铝业公司内
四、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优先考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价单位,以个人名义进行投标报价的,将不作为首选,要求各报价单位有相应供应能力。
2.报名时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报价方式:
1.电子报价:报价文件发送至贵州鑫泰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招投标专用邮箱:gzxtycg@163.com。
2.投标保证金:本次邀标不设投标保证金,但要求中标单位拥有相应的垫资能力,合同签订时也不设立合同预付款。
六、邀标公告发布:
1.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9月26日
2.发布方式:水城县人民政府官网、水城经济开发区官网、贵州鑫泰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公布。
七、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1.公告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下午16:00
2.报价统一时间:2021年9月26日上午11:00至下午16:00
3.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下午16:00
4.特别提示:因疫情原因,本次邀标采取电子报价方式进行。
5.评选方式:价低者中标(2021年9月26日下午16:30)。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次询价将充分结合市场价格和各家报价测评,选择价格最低的应标单位进行澄清报价,不排除多轮议价。
2.合同签订:评选结束立即签定购销合同。
3.结算方式:预付总金额50%,票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50%尾款。
4.报价文件收取联系人:张先生 18188275556
5.招标监督:钟先生 18008580922
贵州水城亮星铝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6日
项目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亮星铝业金属镁锭采购询价
二、项目简介:此次询价将根据产品的质量、成本、交货周期等方面综合考虑并签订合同,详细采购要求及指标会在商务谈判中商谈、记录、对比及公示。本次物资采购的详情如下:
1.物资名称:金属镁锭
2.规格型号:Mg≥99.90%
3.采购数量:34吨
4.其他要求:不酸洗,镁托盘塑料膜全面打包。
三、收货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经济开发区双元铝业公司内
四、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优先考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价单位,以个人名义进行投标报价的,将不作为首选,要求各报价单位有相应供应能力。
2.报名时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报价方式:
1.电子报价:报价文件发送至贵州鑫泰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招投标专用邮箱:gzxtycg@163.com。
2.投标保证金:本次邀标不设投标保证金,但要求中标单位拥有相应的垫资能力,合同签订时也不设立合同预付款。
六、邀标公告发布:
1.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9月26日
2.发布方式:水城县人民政府官网、水城经济开发区官网、贵州鑫泰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公布。
七、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1.公告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下午16:00
2.报价统一时间:2021年9月26日上午11:00至下午16:00
3.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下午16:00
4.特别提示:因疫情原因,本次邀标采取电子报价方式进行。
5.评选方式:价低者中标(2021年9月26日下午16:30)。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次询价将充分结合市场价格和各家报价测评,选择价格最低的应标单位进行澄清报价,不排除多轮议价。
2.合同签订:评选结束立即签定购销合同。
3.结算方式:预付总金额50%,票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50%尾款。
4.报价文件收取联系人:张先生 18188275556
5.招标监督:钟先生 18008580922
贵州水城亮星铝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6日
附件一
贵州水城亮星铝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金属镁锭 报价单
一、基本概况:
1、物资名称:金属镁锭。
2、规格型号:Mg≥99.90%。
3、采购数量:34吨。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1、报价时间: 2021年9月26日 。
2、含税到厂价(现汇): 元 (增值税率 13 %)。
3、付款方式:货到票到付5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50%尾款。
4、交货周期: 天。
报价单位签字(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电话:
三、询价方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供应部
联 系 人:张先生 18188275556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经济开发区双元铝业公司内
附件二
金属镁锭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LX-2021-09-11
签订地点:贵州六盘水
需方:贵州水城亮星铝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2021年9月26日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含税运元/吨) | 数量(吨) | 总金额(元) |
镁锭 | 7.5kg±0.5kg | 34 | ||
质量要求:1、Mg≥99.90%;2、镁锭表面整洁;3、包装完整(镁托盘塑料膜打包)、标示清晰。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数量允许有±2‰偏差,依据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
三、运输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卸车费用由需方自理。
四、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2‰执行磅差,磅差<2‰时需方承担,超过2‰部分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不酸洗,镁托盘塑料膜全面打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按本合同第一条标准验收;如有异议,在货到需方五日内以书面、短信、微信形式提出,如未在约定时间提出异议视为合格。
2、供方发货时必须附此批货的质量证明书和发货清单,无质量证明书可视为此批货不合格。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定后预付总金额50%货款,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全部货款。
八、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货,需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若需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款给予供方,需向供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但不可抗力原因除外;若因需方货款未及时付出造成供方无法按时交货,供方不承担上述责任。
2、若供方供应的产品与本合同第一条不符,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按需方要求,准时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经济开发区双元铝业公司内),遇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除,确认收货后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合同条款属双方经营之机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扫描件签署有效,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 需方 |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 账 号: |
单位名称(盖章):贵州水城亮星铝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开发区标准化厂房6号楼 电 话:0858-6213529 开户行:贵阳银行水城支行 账 号:3741 0120 5400 0048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