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循环经济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0-07-15 09:33:39来源:未知点击: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要求,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单位”)委托贵州贵和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循环经济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我单位就针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征求项目周边民众有关意见及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shuicheng.gov.cn/xw/tzgg/202007/t20200701_61305415.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到我单位及评价单位查看,我单位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董地街道文阁村双元铝业公司;评价单位贵州分公司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53号美佳大厦南楼2单元6层2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项目建设及生产影响相关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民,也欢迎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发布形式
      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循环经济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采取下列三种方式进行:
(1)水城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公示,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建设项目在乌蒙新报上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3)在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乡镇、村公告栏上采取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电子表格下载请到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